<
t6b7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盗墓之王 > 第220节
    我摇摇头,凝神稳住手腕,确保可以在几秒钟内把全部子弹准确地送入他的脑袋里。

    “你听懂我的话了吗?”他就地坐下,并且伸手拍了拍旁边的地面,示意我也坐下。

    我摇摇头,枪口随即下倾,仍旧指着他脸部的要害部位。

    “你听那些声音,他们中有的人就能听懂,你比他们更高明,怎么可能听不懂?”他困惑地搓着手掌。

    他头上仍旧戴着头盔,与秦始皇兵马俑里的万夫长牛皮盔一模一样,盔尖上还戴着用牦牛血染过的红缨。头盔的两侧缝着两根丝带,在下巴上交叉打结,紧紧系着,仿佛随时都会跃马疆场去冲锋陷阵一样,但现在是在一座静悄悄的宫殿里,根本没必要如此装束整齐,累都累死了。

    “他们?他们是谁?你又是谁?”我的脑子有些僵硬,一半是因为花香,一半则是因为那些无处不在的琴声。

    他伸出右手无名指,在地上轻轻画了几道,写了两个字。

    “我是‘阿房’,令齐、楚、燕、韩、赵、魏六国兵马闻风丧胆的大秦阿房将军,在这里,那是我唯一的身份。你不是他们,所以你不知道我,就像我不知道你来自何处一样。为什么你的身体里面会有那种奇怪的元素存在?哦,让我想想,他们把它叫做……叫做……”

    第三部 方眼怪人 第九章 寒夜对饮,黯然销魂

    我听懂了他说的每一个字,也看懂了地面上笔画形态介于大篆与小篆之间的“阿房”两个字,只是暂时还不能连贯起来弄懂这件事。

    秦国将军阿房?历史上从来没有关于这个名字的记载,秦朝最厉害的大将应该是蒙恬才对。

    “他们把它叫做‘生命之花’,另一个名字叫做‘锌’。你的身体里有大量这种东西存在,所以生命极限和智慧程度与他们有明显不同。为什么呢?真是奇怪之极,我遇到过几千万人,你是唯一一个独特的个体,为什么……”他的双手用力扭在一起,声音越来越困惑。

    我当然明白,微量元素锌是一种生命元素,参与人体内多种酶的代谢过程,并且直接参与核酸蛋白质的合成、细胞的分化和增殖以及许多代谢,是人体生长发育、生殖遗传、免疫内分泌、神经、体液等重要生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。

    简单而笼统地说,在某种安全范围内,人体内锌元素的含量越高,生命力就会越旺盛,越能激发人体潜能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并不重要,我真正想了解的是苏伦去了哪里 ,或者如何能通过隧道到达这座宫殿。

    “‘他们’指的就是地球人,我不知道你来自何方,就像你不必知道我来自何方一样。我们来源于何处不重要,关键问题是,要在这个蓝色星球上做些什么、能做什么、结果是什么?你看,我现在被困在这里,什么都无法完成,在我的出发地,还有很多我的同类,正在急切盼望着我能完成使命。我活着,他们都会死;我死了,他们才可能有求生的机会——但我却偏偏死不了,你说,是不是很可悲?”

    我渐渐听不懂他的话了,只能举手打断他:“不管你我是谁,你有没有见过一个闯进来的女孩子,她的名字叫苏伦。还有,怎么才能通过隧道里的石阵?你在这里一直待了两千多年吗……”

    他垂着头,伸出手指画了几下,慢慢地摇头:“不,她的名字不叫苏伦,而是唐清。磁控板上记录了她的影像,请随我来。至于石阵,只要你想,就一定会过来,当你听懂了它们的声音……其实,我一直都在等你,记住那只金蛋……”

    突如其来冒出的“唐清”的名字,让我越发困惑。

    他倏地站起来,大步跨过我的身边,向长廊深处走。

    我感受到了空气的震荡,因为他的速度太快了,给我的感觉,仿佛是利刃划空而至。在他快速运动之时,空气阻力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了。

    我迅速转身,他已经在三十步之外的幽暗处。

    逾距之掌?逾距之刀?难道这个怪人具有“瞬间移动”的异能?这种速度,已经超过了子弹射击的初速度,所以枪械对他而言,已经没有任何威胁。

    “等一等——”我还应该问他,有没有见过大哥杨天。直觉中,这就是苏伦矢志寻找的“第二座阿房宫”,怪人阿房既然已经禁锢在这里两千多年,一定会知道某些东西。

    梦忽然醒了,我弹起身子,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握在枪柄上,已经把那个部位攥得微微发热,手心里也全都是冷汗。

    我抓起铅笔,迅速在白纸上记录着这个怪梦:一个名为“阿房”的秦朝将军,他见过唐清,他来自一个神秘的地方,他肩负着某项巨大的使命,关乎一大群族人的生存问题——那么,为什么说他死了族人才能生存呢?

    唐清在宫殿里?苏伦不在宫殿里?他不是地球人?他是外星高等生物吗?我的身体结构异常吗?他的意思是说我也是外星人……

    我不停地在白纸上罗列着问号,笔迹潦草得犹如天书,笔尖数次戳破白纸,画出一个又一个破洞。

    这个梦是因李康的书而起,我不明白自己的潜意识里到底埋藏着什么,为什么要把怪人想象成可以在地下生存两千年的外星人类。所以,原件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中,我在纸上画了一个蛋,并且在旁边用重笔标出了“金蛋”两个字。

    金蛋?抑或是金属蛋?如此解释,怪人进入的那个装置,岂不是像飞机上的“紧急逃生舱”一样?

    我曾在资料里不止一次见过各国元首专机上设置的逃生舱,外壳的确像个光滑的“蛋”。陡然间,我脑子开窍了,李康之所以迟迟抱着原件不肯示人,就因为他的祖先流传下来的秘密是——金蛋!石屋里有一个巨大的金蛋!

    与体积庞大的金蛋相比,五十万人民币算什么?按照目前的国际黄金牌价折算,它的价值至少在五亿人民币以上甚至更多。

    我太小看李康的胃口了,开出那个价格,只会让他心里偷笑,怪不得会一再拒绝我。

    这个结一旦解开,我才发现帐篷外已经是夜色四沉,腕表也指向了深夜十一点。

    梦很长,我边涂鸦边思考的时间也很长,所以才会耽搁到现在。

    关于“阿房宫”名称的由来,曾有个别“考据癖”研究人士孜孜不倦地辛苦探究过,最后的半成品结论表明,秦始皇嬴政曾特别宠信过一个叫做“阿房”的近侍,甚至胜过当时最得宠的奸臣赵高。阿房是个男人,这一点毫无疑问,考据者甚至找到了他的身高、体态、言谈举止的野史记录,并且阿房曾率大军南征,直达夜郎小国。

    这个结论,被正史学家们视为“诡辩”,毕竟在他们眼里,“阿房宫”之名的由来,毫无实际价值,毕竟是一个已经被烧为灰烬的遗址,再去以舍本逐末的方式进行研究,岂非无趣?

    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

    我皱着眉,轻轻放开铅笔。

    “如果李康对祖上遗留下来的画册深信不疑的话,一定是对我隐瞒了什么,否则不可能坚定不移地跟着探险队一路向前,绝不回头。”

    古人说,无利不起早,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目的,特别是在利益当头的二十一世纪。最起码,我不相信李康留在探险队的目的是为了内心对苏伦的愧疚。

    石柱后面,到底有什么?那些琴声来自何处?这个怪人又是……

    我相信自己的第六感,某些时候,梦境正是第六感的隐约体现,所以,我会牢牢记住梦里出现的每一个细节,而不是转眼忘掉。

    外面又开始起风了,门帘时不时被翻卷起来,透进来营地里临时架设的照明灯光。

    我忽然想出去走走,透透气,并且让有些发热的头脑冷却下来。石柱后面,必定埋藏着更为诡秘的世界,如果不能迅速拿出有效的办法通过石阵,止步于此,只怕虚耗下去,会对苏伦不利。

    刚刚走出帐篷,第一眼看见顾倾城正抱着胳膊,独自一个人坐在十步之外一辆吉普车的车头上,面向正南,雕塑一样静坐着。

    北风不断掀起她的头发,纷纷扬扬地飘飞着。

    除了营地周围的四个游动哨,再没有半个人影了,只有她一个人孤单地坐着,陷在沉思里。她的侧影,像一张纤薄的剪纸,特别是尖削的下巴部分,让我蓦然看到了她内心里的茫然无依。

    她的体形外貌,与顾知今相差甚远,气质更是迥然不同。

    我在帐篷门口沉吟了一下,她已经低声叫我:“风,你醒了?”随即转过头来,黑发一甩,深幽的目光如两泓月光下的深潭,带着清冷的粼波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又冷又静的深夜,几个月前,我曾与苏伦一起在埃及沙漠里共同度过了数十个这样的夜,现在面前却换成了另一个女孩子。

    我向她微笑着:“顾小姐雅兴不浅啊?”

    她回手紧了紧披着的黑皮风衣,皱着眉苦笑:“雅兴?我不过是为接下来的工作发愁失眠罢了。卫叔今天获取的资料很多,不过也很令人沮丧,正如你我所判断的,到达隧道中心的星形结构之后,下一步向哪个方向前进,已经成了最难做决定的事。有时候,我真佩服那些躺下就能鼾声如雷的人,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困难,都能高枕安睡……”

    我知道,她说的人里面,也包括我。

    “风,你那么担心苏伦小姐的安危,还能安安稳稳地入睡?”

    她缩了缩脖子,用力将风衣的领子罩起来,拢住所有的头发。

    我淡淡一笑:“知我者谓我心忧,不知我者谓我何求?悠悠苍天,彼何人哉?”

    为救苏伦,我可以放弃手边的一切,即使是真心爱慕的关宝铃。当局者迷,我有时候会迷惑自己心里爱苏伦多一些呢?还是爱关宝铃多一些?如果只能选择一个,会不会顾此失彼?

    顾倾城也跟着一笑,举了举手边的一个威士忌瓶子:“要不要喝一杯?”

    我走近她,闻见空气里隐约的酒香。

    她的手边,放着两只方形玻璃杯,还有一个镀银的冰筒,里面放满了晶莹的冰块。

    冷天、冷酒、冷冰,这样的喝法,一口酒下去,只怕能一直寒到心底,不过威士忌的暖意也正是从无边无尽的深寒里,才能切切实实地焕发出来,让人永难忘却。

    “澳门人的‘黯然销魂’喝法?顾小姐这样的美女,竟然也喜欢这样粗犷的饮酒方式?”

    我知道,“黯然销魂酒”的创造者是来自于澳门的某著名赌王,据说有一年冬天,他输掉了自己全部几千万家产,只剩下一瓶一九八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,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。就在葡京大赌场门前,他就着海鲜市场里的冰块,一口气喝完了整瓶酒,然后于绝望中重新燃起希望,借钱卷土重来,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终于成就了一代赌王的威名,一直到今天,赌运仍旧鼎盛之至。

    “对。”她拧开瓶盖,倒满了两只杯子。

    晶亮的冰块漂浮在杯面上,像是一层细密而诡异的北极浮冰,而那些殷红的酒液,在暗夜里更是散发着幽深的诱惑。

    “面临绝境,置之死地而后生,正是这种酒的本意。”她端了其中一杯给我,五根指甲刚刚剪过,整整齐齐,白皙干净。可以想象,她与顾知今专门收藏古琴,必定也是弹奏高手。

    酒杯带着深刻的寒意,瞬间就几乎把我的右手冻僵了。

    她端起另一杯,低头凝视着,悠然长叹:“风,你有没有怀疑过我此行的真实目的?酒后吐真言,我希望咱们干了这一杯后,大家都能真正坦诚相待,不再遮掩隐瞒,好不好?”

    北风与酒杯同样寒冷,她说到最后,口气也冷淡得仿佛超过了风与酒叠加起来的效果。

    她的睫毛深垂着,笔直向前,如同夏日廊前的竹帘,带着百分之百的中国古典风味,而不是关宝铃那样长而上翘的西洋化式样。

    我笑了:“干,酒逢知己千杯少。”

    或许在过重的压力下,只有适时地放松自己,才不至于将自己累垮。苏伦的神秘失踪,给予我的打击实在无比沉重,如果不是顾倾城的到来,自己连微笑的心情都没有,满心里都充满了追悔与焦虑。

    “叮”,两只酒杯相撞,那些冰块也轻轻荡漾着,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寒光。

    隔着杯子,我望见顾倾城带着淡淡忧虑的眼睛,眼底深处,仿佛有两朵幽怨的火苗在微微跳动着。

    寒酒入喉,酒香充溢在唇齿之间,令我们两人几乎同时打了个寒噤。

    两朵红晕,刹那间飞上她的面颊,我心里悠然浮起“酒不醉人人自醉,花不迷人人自迷”的句子。

    “好酒,咳咳……”顾倾城轻轻咳着,伸手遮在嘴边,红晕迅速在脸上扩展着。

    她的右手小指上,戴着一只晶亮的金属指环,不停地反射着耀眼的光芒。

    烈酒散发出来的灼热感觉,从胸膛里反冲上来,喉间热辣辣一片,想必我的脸也开始红了。

    我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,到西南边陲来,目的就是搜寻失踪的苏伦。当然,寻找大哥杨天是我毕生为之努力的目标,只是没必要对顾倾城说起罢了。

    她呢?心里是否藏着某种秘密?就像看似木讷无用的李康一样?

    “风,第二杯酒之前,我想告诉你一段顾家的家史,一段只有我与大哥两个人知道的故事。其实,每个人风风光光的背后,都隐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伤痛秘密,不肯轻易提起。这段家史,大哥曾告诫我永远尘封起来,不再提起,让它永远从我们的记忆里消失。不过,既然事情已经出现了转机,我也已经站在这里,或许就该告诉你……”

    她提起酒瓶,第二次斟满了酒。

    我只是微笑着,端起属于自己的杯子,不轻易打断她。

    港岛古玩圈子里的人都知道顾知今是个极其骄傲的人,不轻易授人以柄,更受不了别人哪怕轻微的言辞攻击。久而久之,他成了一个“没有缺陷”的人,无数闪耀的荣誉光环,将他紧紧罩住,自然也就无人去探究他的家史。

    “风,你愿意听我的絮叨吗?”顾倾城撩起黑发,意味深长地笑着。

    好酒融化了她的冷淡,也稍微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。

    “我愿意听,只要是对大家目前进行的工作有益的,任何事,我都愿意听。”

    我相信,她不是容易“下笔千言,离题万里”的人,这种场合下,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与探险相关的。以我对她的感觉,冷静、睿智、胸藏玄机、包罗万象,比苏伦更加深沉干练。

    所以,我比她更希望我们之间能够开诚布公,大家做志同道合的朋友,而不是相互猜忌的对手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顾倾城仰起下巴,恢复了向南凝望的姿势。

    游动哨走动的范围稍远了些,应该是避开偷听我们谈话的嫌疑。这群人的素质要比飞鹰的兄弟高很多,卫叔的领导能力也胜过飞鹰百倍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
    我已经决定,为飞鹰那些死难的兄弟拿出一大笔抚恤金来,挨个分发给他们的家属。没有人甘心失去生命,但任何探险过程中,都难免有人罹难,从古到今,从无例外。

    “风,顾家的上一代,也就是我的爸爸妈妈,结局非常不幸。到今天为止,他们的名字早就无人记得,当年江湖上叱咤风云的神仙眷侣,已经变成港岛私家疗养院里的两具植物人,生不如死,再也无法睁眼回应我们。”

    她浅啜着烈酒,双眉渐渐皱紧。

    “没有人理解,我和哥哥耗费巨资收购全世界各种中国古琴的目的到底是什么?风,你也不会明白,大多数人都以为,那只是哥哥投资赚钱的手段,就像所有的古玩商人一样。其实,我们一直在寻找一架绝世名琴,并且深信不疑,有了它,就能唤醒沉睡中的父母。”

    我轻轻“哦”了一声,她的这段家史,竟然与我在北海道枫割寺里唤醒藤迦有些相似。